傅崐成:仲裁对国际法的8大践踏与中国可采取的7大措施

14.07.2016  01:41

12日晚九点半,记者拨通了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海洋法专家傅崐成的电话,此时他正在越南老挝参加有关东盟国家在南海“功能合作”的高层国际会议。

与会国有东盟十国和中国。作为当天下午会议的最后一个发言者,他在主题发言前,就最终仲裁案的管辖权进行了简单评点,他向与会专家指出,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不仅具有法律基础,而且有《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作为支持。一席话后,泰国主持人带头鼓掌,在座的菲律宾和越南学者则面无表情。

傅崐成告诉记者,他在当地时间七点会议结束后,才有时间仔细看裁决书,随后接受了文汇的独家采访。

所谓最终裁决的八大不合法

文汇: 您如何看这次所谓最终裁决?符合《公约》精神吗?

傅崐成: 这个裁决有很多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

298条是对288条的补充,却假装忽视不见

裁决中完全忽略了《公约》298条的规定,而只是靠着288条。管辖权的问题去年10月29日就已经有一个中间裁决了,所以我们知道它的立场,而就今天的裁决结果来看,他们的立场完全没有改变,这是不可思议的。298条实际上已经把288条排除掉了,是作为288条的例外规定存在的,而裁决却只讲了一个最普通的原则,即288条,如果管辖权有问题时,由法庭自己决定。这是世界各国共通的、基本的原则,各国法院都是这样子。但问题是,298条已经把管辖权设定为例外了,裁决却对此只字不提,按照298条的规定,如果一个争端只要是涉及到海洋划界、领土主权、军事冲突或者是历史性权利的话,这个国家就可以书面声明排除强制管辖。中国已经和世界上其他30来个国家排除管辖了,而且中国是早在2006年就排除管辖了,仲裁庭却完全假装没有看见。这是非常不合法的地方。

武断认为《公约》吸收了历史性权利

仲裁庭提出,中国如果主张什么历史性权利的话,这种权利已经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吸收掉了,这是一个武断的认定。因为实际上,在法律里面如果要把其它的权利吸收掉,必须要有一个合并条款,否则就不能合并其它的权利。事实上,《公约》非但没有合并其它的权利,反而处处提到对其它权利,比如IMO(国际海事组织)所设定的其它权利和规定的尊重。《公约》也在其它的条文里反复提到,尊重其它权利的存在。而仲裁庭完全不了解、没看到。

中国的历史性权利承认菲律宾越南有航海权利

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并没有排他性。我们有历史性权利,也承认别人在同样的水域中有某一些历史性权利,中国从来没有反对过。仲裁庭凭借自己想象和偏见对事实进行歪曲。在21年前我出的《南中国海法律地位的研究》就提到,越南和菲律宾有少量的历史性权利,也在我们的U型线区域内,这样的少量的历史性权利就包含了其它国家的航海通过的权利,我们从来没有否定过。而仲裁庭却假设,历史性权利只能排他、历史性水域只能是内水,这种观念是用自己定的东西来否定中国从来没有主张过的东西,你说荒唐不荒唐?

故意混淆日本短暂采磷肥和中国千百年捕鱼事实的性质

仲裁庭还特别用日本一些公司在西沙、南沙采磷肥的经验和中国渔民在岛上生活、居住、捕鱼的行为相提并论,这也是一种有意无意地扭曲事实。因为日本采矿公司在西沙、南沙、东沙采集磷肥的动作非常短暂,而且中国渔民只要一经发现,就立马报告给中国政府。中国政府就立刻把他们赶走,把设备拆掉,这和我们渔民千百年来的历史并列在一起,你可以看到仲裁员立场的偏颇。

肆意修改《公约》,自行制定对岛礁生存条件等标准

仲裁员显然故意扭曲了岛礁主权、生存条件、是否有人居住这些标准都是有弹性的法律。实际上,这要看一个岛礁的条件怎么样。但仲裁庭却自定了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它自己定的,《公约》从来没这么讲,其它国家、其它法院的仲裁庭也都不敢定下这样的标准,也就是说这临时组成的仲裁庭的5个仲裁员企图修改160多个国家经过9年的艰苦谈判所完成的定义工作。这个胆子太大,而且是不合法的。

混淆人工岛和对岛建设的概念

仲裁庭认定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在南海上的范围,并借此认为我们违反了菲律宾在专属经济区内捕鱼这种主权性权利,这就等于间接否定了我们的岛礁的主权和我们的专属经济区的权利。这也是非常不合法的,这就违反了公约298条的规定。

此外,它提到中国在南沙群岛建设人工岛,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中国在那里做的不是人工岛,而是在既有的、广义的岛的概念上,改善、扩大岛屿面积。在广义的岛上再怎么修改它,也不会使岛降级,变得不是岛。所以那不是人工岛。如果是人工岛,那么今后只能主张半径500米的安全区,美国军舰就在500米外停着,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严重侵害了我们的主权。等于是间接否定了一个国家对于岛礁的主权和对于岛礁权利的主张。

忽略菲律宾对中国渔民的多次迫害

他们只提到了我国对于菲律宾渔民捕鱼权的违反,只字不提菲律宾对于中国渔民的威胁和迫害,也是非常偏颇的说法。菲律宾不仅妨碍,还有严重的人权侵害,通过不当的司法程序虐待、恐吓中国的渔民,这些完全不提,只提我们违反菲律宾渔民的捕鱼权,这是非常不妥当的。

中国最后一个被迫修建机场成了破坏环境

提到中国在南沙群岛上的活动加剧了冲突而且破坏环境,这也是有失偏颇的说法,因为中国大陆是最后一个在那里修机场跑道的,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等在此之前都修了,却指责我们破坏海洋环境,难道别人的跑道是用有机物铺成的,不破坏环境吗?

对国际法的八大践踏

文汇: 这样的裁决对国际法会有怎样的影响?

傅崐成: 对国际法有很不好的影响。

第一,临时编成的5人小组,扭曲忽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严肃性,这是160多个国家跟上百个国际组织经过9年多的时间谈判妥协完成的协议,而他们企图由他们来自行定义,这是违反法律的。

第二,会加深国际社会对于国际仲裁的不信任,因为仲裁者所有的费用都是提出国菲律宾所出,这会造成谁有钱谁就能大获全胜的认识。

第三,这会助长滥诉行为,谁有钱谁就滥诉,结果还可以大获全胜的话,那么国际社会就永无宁日了。

第四,裁决本身破坏了《公约》,《公约》变得没有可预期性。你看懂了298条,但都不能相信就是这个意思。因为298条把前面288条排除掉了,裁决中却说没有排除掉,所以说这完全没有可预期性,对于成文国际法是一大破坏。

第五,这个裁判压缩了和平谈判、友好磋商的机会。以后很多国家特别是有钱的国家可以强制仲裁,你不接受他就单方面提起,然后出钱,最后大获全胜。

第六,在国际法制中,反制力量被压缩了。因为国际诉讼、国际制裁都是没有上诉的,由它声称的是最后裁决而且有拘束力,那么国际法里最基本的主权平等的主张就被消灭了,以后只有有钱的国家就可以取得他所要的主张,而你不能上诉、不能反对,比如这次,五个人就决定了一个错误的裁决。

第七,法院对事实的认定有非常荒谬的错误。对中国和东盟国家间所定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完全不顾,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这样一个宣言是有拘束力的协议;第二个关于太平岛的性质,竟然和整个南沙群岛一样,被认定这不是岛,这是个重大错误,台湾地区前任领导人马英九在卸任前已经很明白的向国际上的法律专家、媒体们展现了太平岛是岛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那么现在仲裁庭用一个高标准的条件看待,私自认定不是一个岛,这是公然违背事实的。

第八,U型线的善意不受尊重。其实U型线是中国在国际社会上非常温和理性的让步,因为在U型线之外我们也不是没有传统捕鱼权和一些历史性权利,中国在1945年美国总统杜鲁门提出美国两个在海洋上的主张之后,中国政府也和许多其他国家一样在海上划线,但是我们画的线和其他很多政府都不一样,我们没有去主张200海里、100海里、80海里的领海,而是把我们的海洋疆界线在我们的岛礁和其他国家的岛礁和陆地之间,画了一条断续的中间线,这种断续的中间线在法律上本身可以被称为一种“邀约邀请”或“谈判邀请”,即请你来提出邀约或请你来进行谈判,这是合同法里的一个用语,是在条约关系里完全可以适用的法律原则。中国这样的温和理性态度,现在却被一个号称公正的5人仲裁小组完全漠视,是很不可思议的。

中国可以采取的七大维权措施

文汇: 您觉得,下一步中国如何应对?

团结30多个国家共同解释《公约》298条

傅崐成: 一是加强宣传,让国际社会看到中国坚持“不接受、不参与”是为了维护国际法治;

二是结合其他30多个有书面声明反对强制管辖的国家来共同召集会议,共同解释《公约》298条规定;

三是结合小国、弱国、爱好和平的国家,反对传统的欧洲中心主义。今天这个仲裁庭就是欧洲中心主义的延续,仿佛当年八国联军对待中国一样;

四是加强呼吁欧美国家,特别是美国尊重国际法,近年来,美国对国际法屡屡有不尊重行为;结合印度、法国、洪都拉斯、葡萄牙、西班牙、秘鲁等国家,主张非群岛国家的群岛水域;

呼吁仲裁庭公开当事国所有账目

五是我们还可以在联合国中大声疾呼,要求禁止由片面当事国付费进行的片面国际仲裁,在本案被证明完全可以主导扭曲国际法,国际仲裁员很有可能被收买,我们可以要求仲裁庭公布所有账目,同时禁止反对强制性仲裁程序;

进一步加强媒体的国际传播力

六是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我们有大量历史材料还没有翻成英文传播出去,不利于我们在国际社会的正面传播。

七是今天这个案子,台湾地区也与大陆同仇敌忾,仲裁庭否决了太平岛是岛的事实,这个裁决提供了两岸中国人及海内外华人团结一致、加强巩固主权、为国际法治作出贡献的好机会。

(采访、整理:李念、陆诗怡、袁琭璐)

(责编: 苏文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