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藏给予地厅级8人县处级82人党政纪处分

16.02.2016  10:37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文《西藏:去年给予地厅级8人县处级82人党政纪处分》,文中介绍,2015年,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38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90件,立案457件,同比增长38.9%;结案387件,同比增长36.7%;给予党政纪处分522人,同比增长43.8%,其中地厅级8人,县处级82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28人。

文章全文如下:

2015年,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平均每天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8起,处置问题线索3.5起,办结案件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

整合资源强化配置。驻派纪检组由原来26个增至32个。在自治区纪委的协调指导下,全区7地市纪委相继挂牌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实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全覆盖;纪检监察机关“大面积”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回归本职,强化监督职能。构建和完善反腐工作长效机制。《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案“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应时而生,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开展监督保驾护航。

充分借助互联网等举报平台,发挥网上网下的延伸监督触角作用,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人、财、物管理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共开展监督检查1300余次(组),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0起,处理党员干部25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9人。制定出台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意见》。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34件,办结6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对43起48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惩治腐败是最有力的监督。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38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90件,立案457件,同比增长38.9%;结案387件,同比增长36.7%;给予党政纪处分522人,同比增长43.8%,其中地厅级8人,县处级82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28人。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