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事业单位面向西藏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31.08.2017  12:53
 

为扎实推进2017年就业援藏工作,经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定,现就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西藏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人才智力交流。

二、招聘计划

湖北省19家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7年就业援藏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分别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和“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9月12日15:00;

报名方式:参加招聘的西藏高校毕业生请下载《西藏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报名表》(附件2),《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信息表》(附件3),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由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对报名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10:00-12:00。

2.笔试地点: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楼7楼。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笔试考试主要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运用能力》,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六、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由西藏自治区人社厅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面试考官由湖北省人社厅在参加招聘的各单位人员中抽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西藏自治区人社厅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和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社厅审核后,湖北各用人单位在当地人社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

附件:1. 2017年就业援藏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

          2. 西藏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报名表

          3. 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信息表

咨询电话:0891-6845857

                                                                        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