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工商局举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应用操作培训班”简报

22.12.2016  13:36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

举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应用操作培训班”


    12月1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北楼403会议室座无虚席。来自西藏自治区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44家成员单位的信息化部门负责人与自治区工商局领导及各业务处室干部职工一起,参加了互联网+背景下的商事制度改革及大数据在“放、管、服”中的实际应用讲座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应用操作培训。此次培训还设立了七个分会场,西藏自治区七个地市的工商局干部职工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了此次培训。自治区工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赵世军,自治区工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达娃欧珠和自治区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乃雄参加了当天的培训活动。

自治区工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达娃欧珠在此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应用操作培训班”上指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前夕,我们举办这次培训班,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12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确认区直各部门数据归集协调联系机制负责人及数据归集方式和数据分布情况,建立数据归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化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实际应用操作能力。

当天的培训内容比较丰富,除了互联网+背景下的商事制度改革及大数据在“放、管、服”中的实际应用,以及大数据在“放、管、服”中的应用案例展示以外,还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应用操作,具体包括公示系统访问方式及相关涉企信息查询,协同监管平台的企业信息高级检索、双告知、双随机、信息公示、无证无照经营、权限管理等功能模块的实操等。此次培训请到了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特骋授课专家、北京拓普丰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廖政,北京大学硕士、美国乔治城大学博士、在大数据的挖掘利用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北京拓普丰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利等专家为大家授课。丰富的内容,精彩的讲解,使整个培训活动一直持续到了下午1:00才告结束。

在此次应用操作培训班上,达娃欧珠副局长指出,近年来,全区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决策部署,把实施政府部门信息统一归集和依法公示及公示系统信息化建设作为强化市场监管的重要基础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秉承创新思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过自治区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公示系统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受到了自治区领导及相关部门和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肯定和好评。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此,他提出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要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西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现新突破。


达娃欧珠副局长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进部门协调、优化企业服务的基本技术支撑,是建立健全统一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性重大工程,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 今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省市、各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的职责任务,为各地建立健全本地区政府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指导和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保障投入,推动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畅通、监督有力的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涉企信息的互联互通。要按照“统一归集、及时准确、共享共用”的原则,切实将企业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地归集并记于企业名下,彻底解决企业信息分散化、区域化、碎片化的问题,消除“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当前,各区直有关部门要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或专线连接方式,由各相关政府部门将本部门产生或归集的企业信息传递至自治区工商局,由工商部门将其他部门归集来的企业信息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还可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并记于企业名下。 二是积极构筑信用约束的信息化平台。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加强信用约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能否在“宽进”的同时通过“严管”维护好市场秩序,是商事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核心就在于能否有效通过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把信用约束落到实处。我们要真正树立起将新型监管体系与我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度融合的理念,依托公示系统建设,实现工商部门内部登记备案、抽查检查、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和数据的统一归集、流转与应用,为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奠定坚实基础。要有效归集和公示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涉企信息,运用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发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约束措施的作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双向告知机制、数据比对机制,实现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制度措施的有机贯通,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信用约束新格局,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当前,要重点做好“一云、一体系、四平台”建设任务,保障和助推商事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等有序推进,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严格做好数据管理和系统安全。 数据质量和系统安全,直接关系到新型监管理念和监管体系能否精准发力、持续发力,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保障和生命线。我们要重视数据质量,建立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评估检查制、差错反馈制等,开展经常性数据质量检查,严格把好数据处理、审核、评估关,确保数据及时、完整、真实、准确。要按照“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数据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管理职责、使用管理人员、使用管理权限、使用管理流程,逐步实现数据使用和系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要建立健全系统安全运行常态化保障机制,明确负责机构和工作职责,完善系统运行日常维护机制、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数据安全、保密安全、运行安全。

达娃欧珠副局长最后强调,加快推进我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协调联动,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水平,为建设全区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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