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中国游客在泰国遇强制购物 不买就被殴打

15.01.201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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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有鳄鱼皮花纹的银包(图片来源:香港《东方日报》网站)

参考消息网1月15日报道 港媒称,中国旅客的不文明行为“扬威海外”,但其极高的消费力也成为不法商人的目标。泰国媒体日前报道,有两名中国游客向泰国芭堤雅兰岛警方报案称遭当地商贩威吓及强迫购物。

香港《东方日报》网站1月15日报道,报道显示,两名中国游客于当地时间1月12日下午,于兰岛一个沙滩休息时,突然有两名商贩把印有鳄鱼皮花纹的银包丢向他们,并威胁他们如果不买便会殴打他们。

两人最终合共交出1800元人民币及2500元泰铢(约合453元人民币)了事。两人随后到警局报案,当地警方表示会尽快缉回疑犯,但至今仍未有人被捕。

另有泰国传媒报道,有中国游客于清迈一间餐厅吃自助餐时,因觉未有吃“回本”,无视店内“不可打包食物”的中文告示,将食物打包离开。该批游客又以不懂泰语为由,无视侍应阻止,更扬言“来自助餐厅吃饭就要饱一天”。

餐厅经理称中国游客的不文明行为随时可见,故当地不少景点均贴上中文提示,提醒中国游客遵守各地规定。

 

资料视频:游客遭强制消费 三亚涉事旅行社及导游被吊销执照 来源:央视网

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国家旅游局24日通报了近期督办、查处的两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为深圳深旅国际旅行社组织“港澳低价游”、“深圳一日游”强制购物案,该旅行社被停业整顿六个月,处66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处2万元罚款,涉案人员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通报介绍,今年11月10日,游客李某某在深圳深旅国际旅行社罗湖大酒店营业点报名参加团费680元/人的“港澳五天四晚游”,在办理手续时该社不与游客签合同、也不开具发票。经游客再三要求,旅行社答应在出关时提供合同、发票,但最终只提供了合同和收据,收据所盖公章假冒“深圳市罗湖大酒店商务中心”,同时向游客提供假冒其他旅行社名义的“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

游客进入香港后,当地导游擅自改变行程,强行增加自费项目,擅自增加5个购物点,并欺骗诱导游客进行消费。

同日,两名游客孙某某、施某某到深圳深旅国际旅行社罗湖大酒店营业点报名参加团费60元/人的“深圳经典一日游”。该社不与游客签订合同,只开具了120元的收据,所盖公章假冒“深圳市罗湖大酒店商务中心”。

11月11日上午,该社派车接走游客,路上司机开始推荐海洋世界、深港环岛游两个自费项目,并要求游客必须参加一个。10点到达沙头角,三名业务员以办理中英街通行证为由收取了游客身份证,之后一再催促交费参加自费项目,甚至辱骂游客并扬言殴打游客。在中英街以通行证过关审核为由,将游客滞留在中英街珠宝钟表店45分钟,并强行增加140元/人的金色海岸深港环岛游。

国家旅游局的处罚结果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给予深圳深旅国际旅行社停业整顿六个月、处六十六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深圳深旅国际旅行社撤销罗湖营业部;给予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张鹏处二万元罚款、营业部负责人林江华处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将深圳深旅国际旅行社罗湖营业部及有关人员使用假冒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伪造公司印章等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处罚结果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另外,国家旅游局还通报了深圳市康辉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台湾游业务案。

今年11月17日,深圳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深圳市康辉旅行社总部和东门营业部依法进行检查,查证该旅行社未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擅自经营赴台游业务等违法违规问题。

对此处罚结果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给予深圳市康辉旅行社停业整顿三个月、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旅行社直接负责人林中华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结果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11月13日,国家旅游局在云南召开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专题会后,立即派出五路督查组,分片对旅游投诉案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开展督查督办。

  (责编: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