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24.11.2016  23:09

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是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的重大举措,对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精神,自治区工商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两证整合”改革,确保与全国同步实施,决不掉队、不拖后腿。截至10月底,全区个体工商户达13.82万户,占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74.93%。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衔接。 针对此项改革纵向涉及区、地(市)、县,横向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实际,我局主动联系,加强沟通,推动建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强化统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人财物、网络、技术等保障,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 二是强化信息化技术保障。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技术标准,制定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信息化技术方案》,升级改造综合业务系统相关模块,完善“两证整合”登记功能。同时,与税务部门实现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信息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建立“一窗采集完善、部门流转通用”、跨部门、跨层次、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应用机制。 三是广泛开展业务培训。 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工商总局举办的“两证整合”培训班,并积极筹划,拟于11月底前举办全系统“两证整合”专题培训班,围绕“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 四是完善相关制度。 抓紧做好相关法规、文件的审查、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清理取消一批限制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制定出台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同时,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意愿,不设换照过渡期,不搞“一刀切”,不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渠道,播放专题宣传片,编发手机短信,发放藏汉双语宣传资料,在LED显示屏上发布公告,广泛宣传“两证整合”改革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个体工商户真正明白“两证整合”改革的性质、内容,特别是非强迫性要求,使社会各级充分知晓改革、充分支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