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在线学习的通知

12.05.2016  12:14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相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68号)精神和我区《关于加强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我区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已建成“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现就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在线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及学习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为90学时/年,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为60学时/年,公需科目学时为30学时/年。按照这一要求,2016年,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设置了必修课2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即: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必修课20学时并同时从选修课中选修10课时,年度共累计30个学时,方视为完成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所获学时,须由学员所在单位审验核实后,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上进行记载。

必修课内容为:《当前国内外形势和热点问题解析》、《凝聚正能量实现“中国梦”》、《全面把握精准扶贫方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如何建立高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团队》、《提升沟通能力》等8门。此外,另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吃出来》等16门选修课。

二、学习人员及时间

全区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在职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时间为2016年5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请学员在此期间合理自主安排。

三、学习方式

为更好适应继续教育发展趋势,充分整合利用网络教育优势资源,有效缓解专业技术人员工学矛盾,从2016年起,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和考试通过网络在线进行。主要学习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电脑学习:电脑用户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 http://xzzj.chinahrt.com (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按照学习流程提示完成注册登录即可使用。

(二)移动学习:手机用户打开手机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页面上方二维码,下载“融学”APP软件,按步骤完成安装即可使用。

四、考试要求及费用

必修课学时完成后学员须进行在线考试,在线考试提供两次补考机会,通过的学员可在线打印“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选修课可以根据学员的专业需求自愿选择,不需要进行考试。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为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学员在线学习和考试无须承担费用。试用期满费用收取及支付方式等另行通知明确。

五、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市)、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和考试。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有何建议,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缪延鑫    联系电话:0891—6845871 兼传真)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