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校教师参加首届全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研讨会并获荣誉

07.10.2016  00:07

   

 

   

        近日,以“深入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推动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为主题的首届全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研讨会在北京市隆重召开。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孙霄兵司长,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原副巡视员、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原秘书长姚振怀,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国务院法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琬钟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司法部、教育部等国务院部委的法宣工作机构负责人,北京、河北、辽宁、江西、湖南、海南、贵州等省(市)教育厅分管法宣工作负责人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代表近200名专家学者参与了研讨交流。我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政策教育科教师青措加参加研讨会,并在会上进行主题发言,论文《西藏高校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治观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荣获首届全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我校教师珍惜学习机会,虚心请教、博采众长,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

        会上,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出台和当前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问题这一主题,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杨洪兵、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教研室主任韩新华、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邱连波、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黄建水、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马长山、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史开来以及西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新民8位与会专家进行了发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加强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大意义这一主题,河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刘志飞,湖南省教育厅政策处处长刘洪秋,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任海涛,海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杜书清,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院长雷裕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唐家详以及西藏大学党委宣传部理论政策教育科科长青措加7位同志围绕主题进行了发言;与会专家分为六组围绕全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这一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各讨论组进一步对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法治教育发展的新方向,各位专家百家争鸣,充分交流了意见与看法。

        本次研讨会成果斐然,收录了理论研究文章近40篇,经过专家评议组认真评选,共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7个,共计10个奖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心主任莫纪宏研究员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关于表彰首届全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研讨会优秀论文的决定》,由张苏军副会长、孙霄兵司长、姚振怀副巡视员、莫纪宏副所长、李忠主任为获奖人员颁奖。

        研讨会最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莫纪宏同志代表主办、承办单位作总结发言。莫纪宏表示本次研讨会针对法治教育理论以及实务上的新问题组织专家进行研究沟通,使原本分散的问题系统化、整体化,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定的共识,确立了高校法治教育发展的方向,在推进法治教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体现了法学所在法治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关口发挥作用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法治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合格公民,法治教育工作能否顺利推进,能否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相衔接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在概念上区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教育,在实践中将单纯的知识教育转化为以法治精神为核心的观念培育,促使公民接受其社会人的身份与定位。法治教育实现真正落地并不容易,对非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发挥理论研究的优势,将理论落实到实践中去并通过实践进一步助推理论的发展,如何将法治教育落到实处使其发挥应有的效果,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目前而言,依据《大纲》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增强法治教育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建立相关的课程机制和保障机制,统筹、整合相关资源,才能促使法治教育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

(新闻来源:党委宣传部  张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