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30起典型案件查办情况
中国西藏网 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31日消息,青海省纪委通报了30起今年以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移送司法机关的典型案件的查办情况。
青海省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件的查办情况如下:
1.青海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冯建平(正厅级),人事处原处长付国强(正处级),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董璞 资料图 图片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青海省海东市委原常委、海东工业园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董璞(正厅级),因受贿、收礼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青海省海西州委原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马杰(正厅级),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宋景涛2011年资料图 图片来源:中小企业海东网
4.原青海省经委副巡视员宋景涛(副厅级),因贪污、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青海省文联原副主席陈士濂(已退休,副厅级)、黄南州河南县档案局原局长次仁顿珠(已退休,享受副县级待遇),因违反政治纪律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人均被降低基本退休费。
6.青海省海东市副市长曹生渊(副厅级),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青海省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冶成海(副厅级),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失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销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处分。
8.青海省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傅增泰(副厅级),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9.青海省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王朵云(副厅级),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青海省海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生林(副厅级),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陶永利(副厅级),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青海省原海东地区供销联社主任马生平(已退休,享受副厅级待遇),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红十字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张建青(副厅级),青海省红十字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文娟(正处级),因工作失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青海省黄金管理局原局长王晨(正处级),因贪污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15.青海省水利水电设计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苏晓波(正处级),因单位受贿、违反财经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1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朱长青(正处级),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青海新锌都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立新,因行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8.青海三榆集团董事长、青海浙江商会会长徐林义,因行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9.青海世全物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范明阳,因行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副市长杨晓鹏(副处级),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1.青海省海东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永春(正处级),因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22.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王应青(正科级),因受贿、敲诈勒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3.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水利局原局长庞恒通(副处级),因工作失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格尔木市水利局副局长刘国庆(正科级),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4.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胥海生(正科级),因贪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5.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县教育局原局长星仓贵(正科级),因受贿、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6.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邱品芳(正科级),因贪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27.青海省海北州政府办公室原副调研员马成云,因贪污、违反财经纪律、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28.青海省玉树州教育局副局长春武,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9.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甘都镇原党委书记王仲华(正科级),因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30.青海省西宁市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胡建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青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743件(次);初核问题线索741件;立案199件;结案19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2人,其中州厅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33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257人。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2人。青海省纪委监察厅本级立案12件,结案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其中州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6人,其他人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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