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院庭长审案新常态:法官当了官也得审案

18.12.2014  10:11

  12月16日,二级大法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从容走进该院大法庭,以审判长身份公开开庭审理江苏“天价环保公益诉讼案”。这是继12月4日之后,许前飞二度审理此案。

  轻松驾驭庭审、发问专业、更高的审判视野,许前飞的表现赢得旁听者一片称赞。据了解,2014年以来,这位大法官已参与审理多起案件。

  院庭长出庭审案不是什么新鲜事,但长久以来,各地法院往往只是鼓励、倡导院庭长审案而没有硬性规定和配套措施,院庭长审不审案、一年审多少案,全凭自觉。一年到头不进法庭审案的院庭长也大有人在。

  江苏高院于今年5月30日下发《关于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办案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具有审判职称的院庭长出庭审案,并每季度对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通报。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以南京法院为代表对院庭长出庭审案进行了调查。

   多办案成院庭长硬指标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苏文明显感觉到,今年比往年要忙碌很多——前11个月,他办理案件近170件,其中担任主审法官办案10余件,担任审判长参与办案150多件,“不管是主审案件还是参审案件,数量都远多于往年”。

  高产的原因,刘苏文解释说,一方面是行政案件收案数快速增长,另一方面是中院给庭长下达了办案“硬指标”。

  今年2月,南京中院出台《关于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建立院庭长办案机制并进行考核,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的院领导,每年办案数不少于6件,庭长办案数不少于所在庭人均办案数的20%,副庭长不少于70%。

  “以前没有硬性指标的时候,不少优秀法官一旦担任副庭长,就基本不审案了,庭长以上就更不审案了。”南京中院审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红兵告诉记者,改革一举扭转了这一局面。

  一组数据展现了前后变化:今年1月至9月,南京中院院领导共审结案件23件,而去年同期这一数字为0;庭长担任主审审结103件,为去年同期的6.1倍;副庭长担任主审审结930件,是去年同期的3.6倍。

  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子木一直是院庭长出庭审案制度的推崇者。他于2008年担任副庭长,2012年担任庭长,其间从未少办案。院庭长办案机制更是激发了他的积极性,今年他每个月主审的案件,少则15件,多则23件。

  为了不让院庭长办案机制打折扣,他还主动提出,庭长不搞手工分案,案件案由随机分配。“如果能挑案件,不能避免一些人只挑简单的案件,像一些离婚案,有相当大的比例由于当事人和好而主动撤诉,这样靠‘天收’都能完成办案任务。”他直言不讳,要来就来真格的。

   法院审判效率大幅提升

  12月2日,南京父亲打死13岁女儿一案开庭审理。因女儿晚归,父亲用钢管殴打致其死亡,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组成合议庭,由南京中院少年庭庭长周侃任审判长,少年庭助理审判员徐聪萍等任审判员。

  整个办案过程,徐聪萍密切关注周侃的一言一行。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隐私部分又对被告人量刑有重大影响,怎么处理?社会舆论非常关注此案审判,如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徐聪萍感到,要跟周侃学习的东西太多了。

  “院庭长出庭审案,对年轻人而言是幸运的事。”29岁的徐聪萍感叹道,自己从一个法学研究生进入法院工作,在接触案件后发现,书本上的知识根本不够用。跟着院庭长办案,看着一个优秀的法官遇到困难如何处理,这种直接的传道授业让自己少走了许多弯路,加快了成长。

  今年,徐聪萍荣获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先进个人,还获得了南京中院优秀裁判文书奖。

  “院庭长通常由优秀法官升任,他们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又有一定的人生阅历,通过出庭审案,接触当事人充分了解案情,不仅案件质量有保证,而且可以将办案的经验、技巧通过一起办案传授给年轻法官。”刘红兵说,院庭长审案对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效果是长远的。

  通过院庭长办案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南京中院审判效率大幅提升。今年1月至9月,该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10616件,同比上升22%;审执结8022件,同比上升20.8%。各业务部门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3.8天,同比下降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