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已覆盖各个学段 资助大门向每位学生敞开
秋季学期开学在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以及能否顺利完成学业,社会各界非常关注。近日,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回答了记者提问。
义务教育实现“三免两补”、非义务教育实行多措并举
覆盖各个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成形
问:目前我国学生资助政策的总体特点是什么?
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做出了“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从2007年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开始,特别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到2014年,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措施,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覆盖各个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每年都有新的资助政策出台。比如,2007年启动试点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和生源地助学贷款;2008年全面实现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2009年扩大范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政策;2010年建立健全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2011年开始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前教育资助制度;2012年完善的中职免费教育政策;2013年健全的研究生教育资助政策体系;2014年提高标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等等。可以说,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问:不同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有什么不同?
答: 目前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基本属性和特点。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三免两补”。“三免”包括:一免学杂费,覆盖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惠及1.38亿学生;二免教科书费,对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对1亿多农村学生还免费配发了汉语工具书;三免寄宿费,对近1/3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免除了寄宿费。“两补”是指:一补寄宿生生活费,对1/2以上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经过两次提标,已经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的标准;二补营养膳食,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为中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国1/3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3200多万人享受这项政策。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多措并举。在学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对在园幼儿给予资助,政府每年资助10%左右的在园幼儿;在普通高中,以20%的高中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在中职学校,以90%左右的全日制中职在校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30%左右享受国家助学金为主,并辅以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在普通高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