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高考学区房每平米10万!?不可信!

16.05.2016  23:30

近期小编的朋友圈里都在转这样一张图片,一位微博名字是“沂河边的乌鸦”发表微博“本人出售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玛多乡土坯房一间,22平方,售价215万,不议价,不接受贷款,一次付清!中介勿扰!我们是高考学区房!280分可以上北大!”

小编初步估算,该房每平米已经接近10万元。

近期还有网友微博上发表博文:

“马上拉萨房价要被江苏人民抬高了,卖掉江苏任何一个城市的房子,带着100万到拉萨,用40万买100平米房子,再花30万买个商铺,投资10万开个鸭血粉丝店,符合户口迁入政策,给小孩在江苏老家读书,高考回西藏考。孩子坐等清华北大录取通知书。夫妻两口子坐享拉萨蓝天白云,多活几十年。”

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心动了,有木有?!

可是小编要遗憾地告诉大家...不要想得太美了...

据小编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的相关消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防止“高考移民”高度重视,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高考移民”的总体部署,结合西藏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遏止“高考移民”涌入西藏自治区。根据西藏自治区实际情况,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和《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对按照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来西藏自治区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条件明确规定:在西藏自治区从事工商经营注册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西藏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西藏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才可报考区内外高校。对西藏自治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西藏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迁入西藏报考普通高校的,规定必须是户籍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西藏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的,方可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同时,西藏自治区也坚决认真查处 “高考移民”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遏止“高考移民”的政策措施,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查处。坚决惩处为“高考移民”出具假证明的违规违纪人员。例如: 2007年5月,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前几年利用假户口骗取考试资格从西藏自治区考入内地沿海某高校的刘××的违纪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取消了其录取资格,学校注销了其学籍;2007年6月,针对群众对胡××等八名“高考移民”假户口的举报,区纪检监察、教育、公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查出17人户口作假,并注销了其假户口。其中,涉及2007年的5名考生被取消了高校录取资格。

所以,希望考上一个好大学的同学还是好好努力学习吧!

据该名博主的最新微博消息表示,他家的“豪华高考学区房”已经塌了,大家别问了。

(中国西藏网 文/李雅妮 图片来源网络)

(责编: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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