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格桑旺姆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达娃次仁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边巴次仁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普布旦增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边巴次仁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