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西藏经侦部门挽回经济损失一千余万元

17.05.2017  12:03
摘要

2016年,西藏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6起,涉案总金额67966.7万元;破案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人,挽回经济损失1298.01余万元。

为全面展现西藏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丰硕成果,充分调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西藏经侦部门按照《2017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经侦宣传日活动,宣传重点是涉藏传销、非法集资、银行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并将侵犯知识产权、假币、假冒伪劣商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纳入宣传重点,始终保持对各类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西藏自治区证监局也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控涉嫌非法证券期货的资金和人员,避免给辖区投资者造成财产损失。

2016年,西藏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6起,涉案总金额67966.7万元;破案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人,挽回经济损失1298.01余万元。与2015年同期相比,立案数上升了44.12%,破案数上升了20%,涉案总金额下降了25.87%,挽回损失上升了53.57%。西藏经济犯罪案件主要以扰乱市场秩序、金融诈骗案件为主,信用卡诈骗案件突出,涉藏传销活动、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线索与维稳交织。2010年以来,西藏各级公安机关共立传销犯罪案件6起,破获6起,刑事拘留传销组织者、为首者和骨干分子21人,其中逮捕7人,清理劝返传销人员2000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600余万元,缴获涉案物品一批。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经侦总队总队长德庆洛桑介绍,近年来,西藏经济犯罪开始向新型经济犯罪转变,主要有三个明显变化。一是商贸领域犯罪成为发案重点,手法不断翻新。矿山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承包以及房屋买卖、租赁等方面合同诈骗犯罪居多,手法不断翻新、欺骗性强。同时,随着实施惠农惠牧政策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村官”经济犯罪开始出现;二是涉众型犯罪突出,给西藏维稳带来巨大压力;三是金融诈骗案高发,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针对这些问题,西藏经侦部门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以推进落实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切入点,采取“打、防、控”相结合手段,严厉打击防范各类经经济犯罪,为西藏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记者 刘玉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