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寺庙在编僧尼全部纳入社保体系

11.09.2014  13:51

    本网讯 10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西藏宗教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自治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白次仁向大家介绍了我区宗教工作主要情况。

    白次仁介绍,目前,我区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处,寺庙僧尼4.6万多人。自治区和7个地市均设有佛教协会,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办有西藏佛学院、藏文印经院和藏文会刊《西藏佛教》。我区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满足,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自2011年以来,自治区坚持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和社会单元,把广大僧尼作为亲人和朋友、普通公民和基本群众,把僧尼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一部分,以“六建”为核心实现了干部驻寺常态化,以落实“六个一”、“九有”、“一覆盖”、“一创建”、“一教育”、“一服务”、“一培训”、“一联系”、“一工程”等一系列惠寺惠僧政策举措为重点,使寺庙僧尼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受到了广大僧尼和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欢迎,为实现我区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开创了西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目前,西藏把全区寺庙在编僧尼全部纳入社保体系,政府每年补贴2600多万元,实现在编僧尼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每年免费为僧尼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此外,针对全区在编僧尼中60岁以上占10%、40到59岁间占60%的年龄结构和老年僧尼养老难的实际,决定在全区45座百人以上寺庙统一修建养老院,并已纳入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此外,自治区还制定了一些加强宗教事务配套法规建设的管理办法、条例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了藏传佛教正常秩序。

    白次仁表示,通过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了寺庙事务的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社会管理相统一。特别是一系列惠寺惠僧新举措的实施,让广大僧尼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解,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僧尼的爱国爱教热情。(记者 丁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