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团委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20.10.2014  19:53

日前,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推荐,国务院授予共青团西藏民族学院委员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本次表彰大会共计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1496名,其中模范集体678个,模范个人818名。

近年来,学校团委带领近万名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为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服务这一工作中心,忠诚践行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春华秋实”校园文化节和蓬勃开展的社团文化活动,不断巩固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为内核的校园文化精品活动建设。团委先后举办了“五十六个民族团结一家亲”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系列活动、“民族团结旗帜高高飘扬”升国旗仪式、“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校园手绘文化墙宣传展评活动、“同享一片蓝天,同住一方热土,同是中华民族”演讲比赛、“感恩伟大祖国,讴歌辉煌成就,赞颂民族团结,弘扬社会正气”经典书目阅读品评活动、“民族风、团结情、中华魂”文艺晚会、大学生志愿者参加的“保护母亲河行动”、“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演讲比赛、“民族团结读书”活动、校园锅庄舞会、“建设伟大祖国  建设美丽家乡”主题团日活动等百余项活动,每年发动、吸引两万余人次加入其中,培育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为伟大祖国和美丽家乡的宣传者、维护者和建设者。

在工作中,团委始终以强烈的责任感加强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巩固旗帜鲜明、理直气壮的教育姿态和教育氛围,引导全校团员青年培固共同思想之根,盛开民族团结之花,奏响民族团结最强音。

团委将持续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的新形式、新途径、新内容,不断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和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新高潮。


 

 

(文:摆卉娟/编辑:石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