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20.03.2015  13:24

  日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庄红翔组织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领域相关廉政责任要求,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驻厅纪检监察室主任徐爱民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中央第三巡视组对环境保护部专项巡视涉及环评方面的情况反馈等,要求大家 一要 提高认识。认真把握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廉政要求,充分认识当前环境保护和廉政风险形势,系统分析新常态下的环评审批工作。 二要 加强学习。全面学习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实施办法,深入学习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新常态下的新要求,深刻领会环保工作会相关精神,继续深化环评审批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区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加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简政放权,精简手续、严把关口,强化质量。 三要 严格要求。严格自我约束,加强廉政教育,树立底线思维,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 四要 自查自纠。对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不触碰廉政底线;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在制度执行上抓落实,加强与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环评审批和评估的有效性。

  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致表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廉政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继续开展干部职工廉政风险学习教育,继续梳理廉政风险点,切实加强廉政监督与管理,配合做好环评领域的改革创新,以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进一步发挥环评审批和评估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