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5年立案侦查县级以上贪官22人

18.08.2014  15:16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近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称,2009年1月至2014年6月,全区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2件209人,其中, 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2人 ,占立案总人数的11%。

  张培中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全面披露了西藏自治区检察院2009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据了解,这是自治区检察院首次以专题报告形式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反贪污贿赂情况。

  张培中介绍,2009年以来,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公诉107件112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98件10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162.73万元。其中,今年1至6月查办贪污贿赂案37件41人,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4%和111%。

  西藏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方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2009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26件,占立案总数的65.6%,其中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8件;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1%。与前五年相比,大案率和要案率分别提高了9个和5个百分点,保持了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

  自治区检察机关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了一系列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在商业贿赂、工程建设、涉农领域,分别查处43件、15件、49件,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等索贿受贿犯罪47件48人,查处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29件30人。

  张培中表示,自治区检察机关始终强调执法办案质量、数量、效率、效果、安全、规范相统一。五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94%,比前五年提高了3.3%;撤案率为1.6%,比前五年下降了8个百分点。

  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西藏检察机关突出抓好贪污贿赂犯罪预防,通过办案开展个案预防,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及时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135件,促使发案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同时,与发改、财政、建设、卫生、交通等重点部门和行业共建预防机制20多项。

  原标题:西藏5年立案侦查县级以上贪官22人

 

(责编: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