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代表队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09.06.2015  10:20
6月5-7日,我校代表队参加了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竞赛由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我校法学院受邀组队参加。赛题均取自国内真实、典型的案例,比赛评委由陕西省西安市的一线主审法官、检察官、律师组成,高校教师担任点评专家,比赛形式和内容更贴近司法实践,以检验法学实验教学效果,锻炼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通过两天的比赛,我校代表队获得团体优秀奖,队员康宇同学荣获“优秀辩手”奖。在颁奖仪式上,我校法学院院长侯明教授代表参赛队做了发言并介绍了我校法学教育教学情况。 我校法学院为组队参加本次竞赛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今年初,法学院副院长姚俊开教授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李平老师具体指导训练,共选拔出16名选手,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集中培训和模拟演练。在训练中,法学院先后邀请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赵晓联、渭城区人民检察院资深检察员刘明琛,以及法学院具有实务经验的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等多人次进行赛前指导。同学们积极配合,刻苦训练,充分发扬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并按参赛要求,制作和提交了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等各种法律文书。在正式比赛前,经过反复演练又挑选出8名队员正式组成我校代表队而参加角逐。 本届大赛以小组赛、复活赛、半决赛、决赛的形式进行,在两天的竞赛过程中,各个代表队的队员环环相扣、灵活应变,将法律理论知识与庭审实践相结合,充分展现了国内法学院校各自的独特风采,也展现了国内法学院校实验实践教学的成效。从精心准备到正式比赛,学生实务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得到大大提高,也促进了各个法学院校之间的相互交流,有利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法律人才,进一步推进我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是由“十一五”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发起,“十一五”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高校轮流承办,每年举办一次。参赛范围为曾获评“‘十一五’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10所高校,以及受联席会议特别邀请的国内其他有关法学院校。另外,参加本届比赛的代表队分别来自中国政法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辽宁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兰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湘潭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大学、中山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宁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四川警官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疆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共20所高校。 (文:侯明/图:何蓉/编辑:张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