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二氧化硫排放量比目标低500吨

18.09.2015  11:32

    西藏的环境一直是中国乃至世界关注的焦点,因为它被人们誉为“世界最后一片净土”,同时也是 这个世界上生态最敏感、最脆弱的地区,因而其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记者15日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2014年,西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二氧化硫的 实际排放量比目标低了0.05万吨,属超量完成。

    要求

    控制4种污染物排放量

    去 年,按照环保部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制定了《西藏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报环境保护部审核。最终,环保部下发了《关于2014年主要 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意见的复函》,确定我区2014年污染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79万吨、0.34万 吨、0.47万吨、4.83万吨。为了完成这一排放目标,我区首先做的就是严格环境准入和控制新增排放量。据介绍,去年我区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 展的三条底线之一,积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对不符合有关规划、产业政策、清 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物的产生。目前,我区没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加工与炼焦及核 燃料加工等重污染行业。

    此 外,去年以来,我区对环境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大。及时调整了自治区重点监控、监督企业名单,2014年确定了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57家(含34家国家重点 监控企业)、重点监督企业99家,作为日常监测、统计、执法监督和污染治理的重点。开展了“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区重点监控(监督)企业及2013年自治区挂牌督办企业(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督促企业整 治环境污染隐患,对1家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三是对全区8个工业园区开展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摸底调查,实地 对各工业园区的环评执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开展现场调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其整改。

    推进

    项目建设稳步进行

    根 据相关计划,我区去年要完成4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2家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共6个重点减排项目。目前,1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泽当镇污水处理厂和 2家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工程已竣工,其余项目均已开工。此外,2014年开工建设了拉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狮泉河镇污水处理厂、亚东县城污水处 理厂、樟木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同时开工建设了拉萨市林周县和墨竹工卡县县城污水人工湿地处理试点项目。另外,去年我区还加强了对重点行业废气的治理力度。 2014年,全区现役两家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均已完成了烟气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 行方案》,结合我区工业发展的实际,将水泥行业作为我区清洁生产水平提升的重点,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实施方案》。

    另 一个需要控制的就是汽车尾气排放。去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与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我区执行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新车注 册登记实行国Ⅳ以上排放标准、旧车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不准转入和过户等相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公安厅、环境保护厅《关于西藏自治区2014年黄标车 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将淘汰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地市、各部门,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带头执行,圆满完成了国务院 下达给我区的淘汰黄标车、老旧车3824辆的年度任务。拉萨市率先在环境保护部门内成立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工作。

    成果

    二氧化硫实际排放更少

    经 过一系列的措施,我区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14年,全区6个地(市)的环境监测站通过了计量认证,从而实现全区所有7个地市级环境 监测站独立开展监测业务并出具有效环境监测报告。争取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984万元,用于我区除拉萨市以外的6地(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 建设,实现了全区所有7个地(市)18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与国家联网并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2014年度,由于城镇人口增长、农牧民集中定居点增 加、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农牧业养殖产业不断扩大等原因,全区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体比2013年度有所增长,但其排放量控制在环境保护部核定的范 围内。经过对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2014年,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2.79万吨,氨氮0.34万吨,二氧化硫0.42万 吨,氮氧化物4.83万吨,其排放总量控制在环境保护部下达给我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内。据了解,到2017年,6地市(拉萨以外)行署所 在地城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拉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将实现不超过2013年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