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3.01.2015  11:07

  为避免拉萨市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高浓度的重污染天气,拉萨市环保部门于近日制定了《拉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拉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也正式成立。

  拉萨市气象局对气象条件分析、预报,联合拉萨市环保局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并开展预警,协助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当拉萨市气象局一旦预测未来72小时以内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在四级及以上时,将立即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会商,确定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和污染程度。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审批后,于当日12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预警信息,经批准后发布预警。

  当空气质量指数≥200时,≥300时,≥500时分别启动三级预警(黄色),二级预警(橙色),一级预警(红色)。

  启动三级预警时,领导小组向公众发布信息,提醒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启动二级预警时在采取三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求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各级环保、气象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报预测,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的频次;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红色预警启动时,在采取二级预警基础上,各级环保、气象部门加强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监测、预测、预报,同时,对极重污染区域外的相邻区域的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等情况进行重点跟踪,进一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的频次;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责编:范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