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一半自然湿地将得到保护
从拉萨市创模办了解到,目前,湿地萎缩、草场退化、沙漠化等问题日益凸现,湿地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正在逐渐减弱。为使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下一步创模办将推动湿地保护机制的转变。
拉萨及其周边
共有26处湿地保护区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目前中国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城市天然湿地,也是唯一的城市内陆湿地;拉鲁湿地总面积12.2平方公里,核心区面积6.6平方公里,占拉萨城区面积的11.5%。区域内以沼泽草甸为主的植被覆盖率达到95%以上,被誉为“拉萨之肺”。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对拉鲁湿地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拉鲁湿地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拉萨周边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分布在拉萨河谷平原及其支流河谷上,主要河流有拉萨河、堆龙河等,均以雨水和高山雪融水补给为主。由于降水集中,沿河两岸皆无森林,植被覆盖率较低,蓄水能力差,河流的季节性很强,枯、丰水期水量差异明显,基本上无平水期。
拉萨市环保局生态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拉鲁湿地,拉萨市共有26处湿地,其中周边的达孜、墨竹、林周、曲水、当雄、尼木6个县还有19个市级重要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有30912公顷。“像巴嘎雪湿地,该湿地在达孜县城15公里处的塔杰乡巴嘎雪村,东邻318国道,南至村民居住区,西靠拉萨河,北接农田。湿地面积约16公顷,主要野生动物有黑颈鹤、赤麻鸭等,植物群落优势植物有高原芦苇、荷花等。”该负责人说。
湿地保护机制
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模办相关负责人说,为了让更多的湿地得到保护,下一步将推动湿地保护从“数量型”向“质量型”、从“面积型”向“功能性”的转变。
拉萨26处湿地及自然保护区将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严格保护湿地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维持核心区与缓冲区之间的自然生态联系;严格保护拉萨河、堆龙河、流沙河的河滩湿地,禁止占用河滩湿地进行开发建设;对水资源失去保障的湿地保护区,建立补水机制;禁止擅自开发市区内和城镇郊区湿地,禁止利用自然湿地净化处理污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在适宜地区,建立不同级别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对一些生态地位重要或易遭破坏的自然湿地,须及时划定保护区域,实行严格有效的保护。
据了解,到2020年,拉萨市50%的自然湿地,80%的重要湿地将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以促进重要湿地涵养水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气候与水文调节等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使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进入良性循环。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