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扎实推进各项考试录用工作
我区扎实推进各项考试录用工作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区不断完善考试录用制度,提高公开考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考试录用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每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任务,为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输送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据统计,五年来我们共组织各类录用考试27次,共录用42419名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 公务员255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878名。
二是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人员中为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以来,我区共组织开展区直部门公开考录3次,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中择优录用优秀人才到区直部门工作,共录用696人,其中录用公务员348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48人。进一步优化区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
三是从驻藏部队拟退役士兵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区基层干部队伍,改善干部队伍结构,从2011年开始,我区连续开展从驻藏部队拟退役士兵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共组织录用考试6场(次),共录用12686人,其中乡镇公务员5022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7664人。
四是从驻藏部队非西藏兵源优秀战士中招收培养定向就业毕业生,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高校毕业生派往基层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9号)精神,结合我区人才队伍现状的实际,从2003年启动了为西藏选派非西藏生源大学毕业生的工作。2010年以来,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13所高校共培养了1205名非西藏生源学生派往西藏工作,其中非师范类901名,师范类304名。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992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区党委办公厅、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党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在内地部分省和我区内地入伍战士中招收大中专生的请示〉的通知》(藏党办发〔1992〕14号),决定从1993年起,我区每年从西藏军区、武警西藏总队系统内,在内地入伍并服役三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义务兵中招收200名大中专生。所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全部分配到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重点充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2010年以来,共派遣863名部队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