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玛木卓玛驻村工作队荣获2016年度改则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13.08.2016  16:02


      8月12日,改则县召开2016年度民族团结表彰大会,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直各单位负责人,以及驻村工作队、农牧民、社区居民、教师、医务工作者、军人、民警、企业职工、宗教人士等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表彰大会。

 

表彰大会由县长周全同志主持,县委副书记王森宣读了《关于表彰改则县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改则县党委书记益西土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获得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并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坚定信心,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长远发展、推进全县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始终相信和依靠各族群众,不断研究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我校玛木卓玛驻村工作队获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第六批第一轮工作队队长苟凌滨作为代表在会上发言。他总结了近年来玛木卓玛村驻村工作队在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中的工作实绩,并表示要以过往的成绩为动力,克服困难,俯下身、扎下根,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民族团结为核心,以解决牧区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建强基层组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增收致富、进行感党恩教育、办实事解难事、落实好惠民政策、推进扶贫开发等各项驻村工作顺利开展。

(文:苟凌滨    图:杨文豪/编辑: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