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强化九项措施确保环境保护预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05.03.2015  11:30

  日喀则市强化九项措施,确保2014年度环境保护预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是高度重视。 日喀则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领导具体抓,多次听取专题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

  二是加强领导。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完成时限。

  三 是完善制度。 及时出台《日喀则地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设立了年度总规模360万元的环境保护奖励专项资金。

  四是专人负责。 市环境保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专人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指导、信息沟通、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确保考核有序推进。

  五是加强培训。 举办了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培训班,18个区县分管环保的领导和环保局长、业务骨干计65人参加了培训,并现场详细解答有关问题。

  六是强化督导。 市政府办公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多次下发通知,明确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加快工作进程等的督导,进一步提高区县人民政府的重视程度。

  七是认真审核。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自评报告等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确保资料汇编的质量。

  八是科学测评。 成立专家组开展内部测评,对各区县57册汇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整改意见160余条,并初步拟定各区县预考核等次。

  九是集体审议。 市环境保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结果,进行集体审议研究,确定预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