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州荣膺“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州”称号

22.10.2014  18:52

   近日,2014城市发展与生态平衡高层论坛暨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发布仪式在北京举行。甘南州荣膺“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州”称号,州环保局荣获“2014推进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先锋单位”称号。

  为了提升各个城市和地区的国际知名度与品牌国际化,推介优秀城市典型,本次论坛以整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城市”的各种积极力量为基础,经网络公示、专家建言、大众关注、媒体监测等环节比对后,同期发布了2014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近年来,甘南州坚持以生态文明引领城镇化建设,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出台关乎生态环境保护的严格制度和优惠政策。甘南州首次被国家定位为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被誉为“中华水塔”、“黄河蓄水池”,属于全国“限制开发区”范围,被国家整体纳入全国13个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范围;被国内外有关机构评为“世界50个户外天堂”、“中国最具民族特色的旅游目的地”等。今年,甘南州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控制、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饮用水源水质达到规定要求,达标率100%;生态建设项目、污染防治项目进展顺利,生态文明建设制度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典范州建设步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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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