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题会议

23.07.2015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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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工作,7月22日上午,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和纪委(监察室)联合召开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题会议。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张济民主持。

      会上,张济民副校长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确保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张济民副校长结合当前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严格收费项目,规范收费标准。对各学院、各部门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二是严格遵守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三是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四是各学院、各部门要将自查情况如实汇报,并于开学前第一周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纪委(监察室)负责同志传达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并就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检查范围和工作步骤做了安排。

      最后,张济民副校长要求各学院、各部门在科研经费、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等经费使用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新闻审核:党委宣传部)

(新闻来源:纪委<监察室>  李正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