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点抓地市落实主体责任:要量化要问责

04.02.2015  12:09

  编者按:2月3日上午10时,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中,他强调反腐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王拥军表示,2015年,西藏将重点抓地市一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要通过巡视监督、约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要加大问责的力度。

  如何落实地市级主体责任?不是看他怎么表态,不能坐而论道,也不能只说不干。所以要在“抓具体,具体抓”上下功夫,就是要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来督促地市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

  “比如我们要采取检查考核的办法。去年下半年,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就是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成了72项,对这72项逐条进行考核,做到了就得分,没做到就扣分,就是把一个过去看来是软的这样一个东西,把它具体地量化,这是我们采取的办法。

  再一个就是约谈和问责。如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就要进行约谈,如果履行责任不力又导致出现各种各样的违纪违法问题,产生严重的影响,那么就要进行问责。这样就通过一系列组合的措施来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王拥军透露,问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十分有效的办法。去年四季度我们就问责了37个,其中有正厅级的干部,有区直部门的一把手,也有县委书记,包括纪委书记。所以说问责的方式很多,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都是根据他不同的情节来进行问责的。责任就是担当,你如果履行责任不到位,那就必须问责。

  另外,一个地方如果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那么这个地方党委的领导就负相应的责任,当然纪委也要负监督的责任。岐山书记报告里面提出来,就是:“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所以今年我们要把中央纪委的要求部署,把问责作为一个重要的抓手,通过加大问责的力度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