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之花常开不败

16.09.2016  16:40

本报记者 陈志强

一直以来,芒康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维护稳定、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团结为主要任务,不断开创芒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宣传教育播撒“种子”

芒康县每年充分利用庆祝“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9月民族团结教育月等活动,采取进村入户宣讲、讲座、集体活动、主题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切实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深入开展“四个揭批”活动,大力开展“三个离不开”教育,不断延伸宣传教育内涵,深化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使“四个不动摇”思想深深扎根于广大干部群众心中。

深入开展“一管四联三结”活动和党员干部走村入户进僧舍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新旧西藏对比教育,每年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系列政策宣讲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法律法规,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升。

芒康县财政每年还拿出近11万元经费,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营造了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人人为民族团结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落实政策筑牢基础

近年来,芒康县把坚定不移地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关键。目前,该县在区、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比例均在70%以上;在县委、县政府、县直部门“一把手”及各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均在50%以上;对于纳西民族乡,芒康县从政策、项目、产业上加大扶持力度,2014年全乡人均纯收入达8020元,相比全县人均纯收入6760元高1260元。

芒康县把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营造了信仰自由的良好氛围,特别是纳西民族乡多种不同宗教和谐共处,各民族和谐相处,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士通婚。以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为抓手,深入推进“六六九”工程,不断改善寺庙公共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利寺惠僧政策,僧尼“两保一险”全覆盖,每年开展在编僧尼免费体检工作,2012年以来,共将413名生活困难僧尼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

芒康县将传承弘扬民族特色文化作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在全县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育,大力开展全县藏文社会用字情况大检查活动,及时校正和解决用字不规范和有误等问题。积极争取文物维修保护项目,2014年实施了总投资412万元的巴热寺等4座寺庙维修工程。每年举办西藏芒康茶马古道旅游文化艺术节等大型节庆活动,不断扩大影响力、提高知名度。

共享发展改革成果

在全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芒康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件实事”和昌都市“十二项民生工程”,切实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县各族群众。

各族群众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全县10307户农牧民家庭住上了安居新房;全县63000余名农牧民群众能够使用安全饮水;16个乡镇和61个村(居)公路基本通达;16个乡镇和60个村(居)通信基本覆盖;村(居)通邮率65%,广播电视覆盖率69%。

群众收入增幅较大,2013年以来,芒康县共将总投资2.35亿元的302个短、平、快项目交由农牧民施工队实施,参与群众达33820人,增收9100余万元;2014年实施总投资416万元的少数民族发展基金项目11个。

认真落实教育相关指示精神,从2013年开始,芒康县安排县财政收入的21%(逐年递增至25%)投入教育事业,确保了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县16个乡(镇)卫生院全覆盖,新农合覆盖率达99%;每年开展系列医疗保健宣传活动,农牧民健康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按照“全民参与、发掘底蕴、加大投入、打造精品”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民间文艺展演、全民健身等群众性文娱活动,不断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责编: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