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30.12.2015  11:04

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根据中纪委、两省区纪委要求,校党委、纪委将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狠刹“节点”不正之风。目前正值干部轮岗交流之际,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严禁节假日期间搞迎来送往,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禁借轮岗交流之际,迎来送往,公款聚餐。元旦春节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走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元旦、春节期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有关检查督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纪委报告,对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三、校纪委将紧盯重要节点期间“四风”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监督举报身边的“四风”问题,或运用“一键通”、“人人拍”等新媒体、新技术手段,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举报电话:029-33755145;029-33755293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西藏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