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民代表大会50年:西藏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

19.08.2015  09:52

   中国西藏网 讯 8月17日,西藏召开纪念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纪念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现场-摄影:马静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隆重召开,正式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立西藏自治区,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西藏各族人民彻底结束了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压迫、进入了当家作主的新时代。

  36年前,西藏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着眼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系统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60年来取得的重要成就和成功经验,科学阐释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揭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要求和重点任务。

  陈全国指出,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已经走过半个世纪的光辉历程。50年来特别是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36年来,全区各级大人及其常委会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卓有成效开展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充分彰显,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全区34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的93%以上,占全区干部队伍的71.43%。过去的50年,是民主政治建设有序推进、人民当家作主得到保障的50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在党的领导下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宪法法律在全区范围内得到正确实施。“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区各族人民共同享有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和本地事务的权力,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力保障。

  过去的50年,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50年。认真落实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先后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302件。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7个,组织开展132次执法检查,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过去的50年,是人大代表积极反映民意、充分发挥作用的50年。全区历届各级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承载着人民的期望,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诉求,体现人民意愿,代表人民履行管理西藏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凝聚了全区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促进、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的重要作用。

  过去的50年,西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基础,逐步完善组织结构,健全运行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实现了履职能力、履职实效的持续增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雪域高原展现出蓬勃生机。

  陈全国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当前,全区上下呈现出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民生改善、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巩固的喜人景象,进入了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持续良好的新阶段。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部署精神,坚持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和时代特色,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推动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地保障人大职权全面行使,更好地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团结一心、奋发有为、治边稳藏的强大合力。

(中国西藏网 文/王淑 马静 编辑/赵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