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告

13.06.2018  23:15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  告

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

近日,我厅接到反映,有人通过微信平台发布持西藏医保卡的居民可刷医保卡的医院相关信息。我厅特此提醒各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人员,持有西藏医保卡的我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仅限在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西藏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和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该医院仅限昌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刷卡就医直接结算。目前自治区医保新系统正在建设,待该系统建设完成后发正式通知告知。

监督电话:自治区医保局                   0891-6861127

若再次接到基本医疗保险(含医保卡)相关信息,请及时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核实。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11日